2005年1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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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电话月租费
申剑丽 李嘉陵 廖爱玲

  “自来水厂、热力公司、供电局不收月租费,电信部门同样不该收。”1月25日,北京市人大代表李铁军建议,取消电话月租费,只按使用量收费。
  李铁军认为,电信公司与供水、供电、热力、燃气、公交等公司一样,都是保证城市发展、为城市运行提供保障的服务性公司,但其他公司提供服务,均不收取月租费,惟独电信公司收取。
  李铁军称,自己曾询问过月租费到底“租”的是什么?电信部门的解释是,每条电话线都占用通话资源;即便不通话,也要占用设备资源,而且电话是针对一家一户的。
  李铁军认为,自来水公司、供电公司等同样提供管线资源;为公众服务时也是针对一家一户;人们在使用水热电气等资源时,同样有间断使用或设备暂时闲置的情况,但未收取过用户月租费。
  电信部门另有解释认为,电话月租费用于电信事业发展、系统设备维护建设。李铁军称,众所周知,目前电话初装费、材料费等早已取消,“难道取消了这些收费就影响了电信事业发展?”
  李铁军认为,自来水公司、燃气公司、公交公司从来没收取“月租费”来维护水厂、电厂和公交站牌,只按用户的使用量来计量收费,而电信部门,除收取“月租费”外还按次计时另收通话费。李铁军建议,按通行市场做法应该取消电话月租费。
  电信行业 反应“取消月租费可能性不大”
  针对“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”的建议,电信业内的反应比较消极。
  作为北京地区最大的固定电话运营商,中国网通北京通信公司在京拥有用户超过600万户,月租费标准是每户每月21.6元。该公司拒绝对月租费表态,称决定权在信息产业部等国家部门手中。
  但该公司一位管理层人员私下认为,“取消月租费基本不可能实现”。他表示,月租费实际上是用于用户线路的日常维护,“即使用户没使用电话,也要保证这条线路的畅通和正常运作,是需要付出人力、电力以及维护费用的”。他表示,“月租费+通话费”的收费模式是国际通行的。
    律协观点 月租费损害公平交易权
  北京市律协方面认为消费者为本应由电信行业承担的经营成本“埋了单”
  “月租费实际上是政府计划经济的产物,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”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,他非常赞成取消电话月租费。
  邱宝昌说,即使数月出差在外不通话,也要一分不少地交纳月租费,否则就会被停机,很多消费者对此有看法。
  针对“月租费是经过政府批准收”的观点,邱宝昌认为,那是早先在计划经济时代,由于安装、使用电话的人少成本高,所以才收取月租费的。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使用电话的人越来越多,应该早早终结政府干预行为。这种经营成本应该由电信行业自己来承担,不应通过月租费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(申剑丽 李嘉陵 廖爱玲)